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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全力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2019-05-27 08:34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原标题: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我市全力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力争到2020年,稳定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吉安新闻网讯  记者胡静报道:民政关系民生,民政紧贴民心,民政工作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政府联系贫困群众的重要桥梁。5月23日,记者从我市民政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为了不让一个城镇贫困群众在共奔小康社会征程中掉队,市民政局作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全力推进我市城镇脱贫解困工作。会上,市民政局相关人员就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进展情况做了简要介绍。

据悉,我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总目标为,到2020年稳定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两不愁”是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指就医、就学、住房得到基本保障,同时,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就业和社保等困难。据了解,目前我市城镇贫困群众范围主要为“三类对象”:即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会上,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我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具体共分为三步:第一步是2018年,全面摸清城镇贫困群众底数,完善民政、财政、发改、人社、教育、卫计、房管、工会等部门工作措施,健全精准识别、信息共享、快速响应、结对帮扶、考核评价等脱贫解困工作机制,脱贫解困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据悉,经过识别认定,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共认定城镇贫困群众5.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13万人,城镇特困人员611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1136人;第二步为2019年,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深入推进,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社保等困难得到较好解决,保障水平全面提高,脱贫解困能力明显增强;第三步则是2020年,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帮扶成果进一步巩固,综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解困目标全面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我市建立了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城镇脱贫解困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了提高城镇脱贫解困政策的操作性和持续性,我市完善了城镇脱贫解困政策方案,为进一步解决好城镇贫困群众就医、就业、住房等困难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市还积极组织实施,开展了城镇贫困家庭认定和帮扶工作,聚焦城镇贫困对象“精准识别”这一核心,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了政策知晓度,并全面开展了城镇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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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在市民政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就市民关心的贫困群众住房保障、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及疾病应急救助等问题,市房管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分别在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不久前,市政府出台了《2019年吉安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实施方案》,对于这项城镇脱贫解困的住房保障措施,请问申请人无房或居住在父母、子女家中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答:根据吉安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21日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凡是申请人为无房或无资助住房(有资助住房指直系亲属在当地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且具备《2019年吉安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实施方案》(吉住保字[2019]2号)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问:《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比照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家庭标准,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范畴,享受相应学生资助政策,请问具体如何比照?

答:根据我省现有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资助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城镇贫困群众子女就读期间,比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落实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到中职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即:

学前教育资助:每人每年发放1500元学前教育资助金;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小学、初中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00元每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城镇贫困群众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最高档2500元/年。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城镇贫困群众子女比照享受免学杂费。全省免学杂费标准200—800元/年不等。

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中职国家免学费:所有全日制公、民办一、二、三年级农村、城市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确定);标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据实补。

问:社保参保缴费一直是许多城镇贫困群众关心的问题,请问我市社保城镇脱贫解困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一是代缴政策: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江西省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采取政府代缴兜底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二是“应保尽保” 政策: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自2019年1月起,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助保贷款”帮扶职保续保措施:为解决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困难的问题,切实保障符合参保资格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助保贷款政策,让困难群众养老无忧。凡我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群体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不超过5万元的助保贷款,其正式退休领取养老金前的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贴补。

问:疾病应急救助是广大城乡居民非常关心的话题,也是城镇脱贫解困的重要内容,请问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对象主要有两类患者:一是对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二是对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公共卫生经费、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应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费用支付后还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支付或补助。我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在全市范围内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城乡贫困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进一步解决因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城乡贫困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可以有效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切实保障城乡贫困患者健康权益。

问:医疗保障局是今年刚成立的新部门,请介绍一下我市医疗保障局就医疗保障扶贫有关的工作内容和相关政策?

答: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1月26日,吉安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以来,我局非常重视医保扶贫工作,充分认识到医保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医保扶贫工作列入2019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医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5月9日我局印发了《吉安市城乡贫困群众医保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将城镇贫困群众纳入医保扶贫范围,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切实提升城乡贫困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满意感。

2019年,我市将在巩固以往医保扶贫成效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积极开展城镇扶贫工作,扩大医保扶贫覆盖范围,将城镇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二是资助城乡贫困群众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三是提高城乡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职能,对城乡贫困人口进行待遇倾斜;四是加强对重点疾病的救治力度,对城乡贫困群众患重病的实施专项救治和免费救治,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五是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对城乡贫困慢病患者实行随来随审,城乡贫困群众在工作日申办门诊特殊慢性病时可随来随审,只要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准入标准,即可发证享受相应待遇。同时推进“一站式”结算,将城乡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范围,减少贫困患者跑腿垫支。

记者胡静/整理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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