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100万元年赚12万元,号称国外有矿山,稳赚不赔……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宣判一起涉及3824名集资参与人、涉案额逾36亿元的黄金理财特大非法集资案。
调查发现,这个集资骗局披着“发展经济”的外衣,打着响应国家政策等旗号,让不少投资者中了招。
据了解,沈阳华玉黄金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设在沈阳市沈河区。登记经营范围为黄金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及收购、商务信息咨询等。李淑敏为公司股东、行政经理,刘旭为财务总监助理。
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在不具有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公司以购买黄金为名,以每月1.5%至3.5%的高利息为诱饵,虚构将资金投资于矿山、股权、公司要上市等事实公开招揽集资。
经确认,华玉公司累计诈骗3824名集资参与人共计36亿余元,案发前返还27亿余元。扣除已支付的利息及参与人所持有的黄金价值,该公司实际骗取集资参与人5.3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华玉公司及被告人李淑敏、刘旭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经纪人冯硕等19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通过调查,这个案例中,华玉公司主要利用三招营销模式对投资者进行“洗脑”。
第一招:豪华装修、做大排场营造“实力”。华玉公司选址在沈阳最繁华的中街商圈,周围银行、证券公司、黄金交易市场比比皆是。为了彰显实力,公司在装修方面下了功夫,总共三层楼,装修豪华,水晶灯、真皮沙发、实木家具显得十分气派。2014年12月,华玉公司在一家大酒店办了一个聚会,请了不少大额集资参与人。一名姓夏的参与人告诉记者,当天现场签订单的不少,还看到有人投1000万元的大单。很多参与人看到那场聚会的排场后,都追加了投资。
第二招:只说回报不提风险,甚至宣称响应国家发展政策。只要走进华玉公司的大门,投资者很容易被高息诱惑。而且,公司还打着“响应各项发展政策”“发展经济”“顺应理财新趋势”等旗号,给投资人一种值得信赖的假象。
第三招:带客户出国考察增加可信度。据了解,投资数额较大的集资参与人,多数都被华玉公司带出国考察过。一路吃喝游玩,公司全程免单。还没等到目的地,集资参与人已经感觉在情感上亏欠了老板,所以到了所谓的矿山也只是蜻蜓点水随便看看。通过调查发现,此案的集资参与人很多都是有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的人,他们之所以“中招”,除了赚快钱的心理驱动,设局者把黄金理财与“带动经济”挂钩,符合一般人的认知,的确很具欺骗性。
提醒:投资者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远离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
(甄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