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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图方便烧野草 突刮南风引山火
2019-05-21 08:55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卢慧中)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森林火灾案,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聂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聂某带着锄头工具来到位于新干县麦镇某村“西坑”山脚下的自留地,准备把地里野草清除,种植芋头。聂某将地里的野草堆在一起,并在野草堆四周清理了一圈隔火带,之后用随身携带的火柴将野草堆点燃,不料突然刮起南风,草堆的火被吹往附近山上引燃了山场并向附近迅速蔓延,造成大量林地过火。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89亩,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8307.5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聂某因违规野外用火,一时疏忽大意过失引起林地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案发后,聂某认罪态度较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应认定其有坦白情节,且聂某失火的行为在案发后取得了本案受灾村民的谅解,对其依法可考虑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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