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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3月25日在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9-05-10 08:24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清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377件,同比上升9.72%;审(执)结58248件,同比上升13.74%;结案率96.47%,排名全省第三。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863件,同比上升8.51%;审(执)结5716件,同比上升14.43%;结案率97.49%,排名全省第一。

一、服务战略布局,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围绕市委“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部署,出台《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吉安篇章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审结破产案件38件,淘汰过剩产能。践行全面、依法、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为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企业救治、兑现胜诉权益等方面提供司法保护,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5412件。持续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活动,主动送法进园区、进企业,帮助企业防控风险、解忧纾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1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8件,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环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357件,刑事处罚169人。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7件。开展生态修复性司法,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动,助推“林业生态修复性基地”“鱼苗放流点”等示范基地建设,中院、永丰县法院被授予“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司法助力精准脱贫。认真审理涉及脱贫攻坚的各类案件,高度关注涉城乡建设、扶贫产业、农村土地等相关纠纷,严惩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农资补贴、征地拆迁款等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共审结各类案件75件,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两级法院派驻工作组深入帮扶点走访调研,慰问帮扶,发展扶贫产业,筹措帮扶资金891.6万元,全面完成年度对口扶贫任务。

二、聚焦法治吉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抓住关键环节,加快法治吉安建设步伐,使法治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4176件,审结4074件6320人。严惩暴力犯罪和侵财型犯罪,审结案件2064件3165人,姚德智强奸、故意杀人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案件288件332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高志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20余亿元,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1件86人。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511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审结减刑假释案件848件。

——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严忠勇强迫交易案等涉恶案件38件146人,有力震慑黑恶势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线索举报、工作台账、集中管辖、分析研判、逐案督办、快审快判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坚持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相结合,对黑恶势力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积极化解社会风险。完善与金融机构的衔接机制,依法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2105件,标的额36.2亿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关注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商品房销售引发的涉众型案件,为1562名当事人挽回损失1.2亿元,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积极推进信访化解,推动律师代理申诉,接待信访申诉当事人2657人次,审结申请再审、申诉审查和再审案件161件,消除矛盾隐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加强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延伸司法职能,化解社会风险。

——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积极适用小额速裁、督促程序和简易程序,推进办案提速,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34000件,审结33395件。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率49.5%,多元化解案件数排名全省第二。坚持权利救济与监督支持相结合,深入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积极化解行政纠纷,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542件,审结1532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67件,发送司法建议66条,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较上年提高5.6%。

三、全力执行攻坚,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共受理执行案件19880件,结案18492件,结案率93.02%,执行到位金额24.4亿元。

——汇聚执行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牵头研究协调重大问题,38家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推动构建执行联动格局。中院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办理拒执案件实施意见,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为法院查人找物、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兑现胜诉权益提供了大量协助。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鼎力支持,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建设重点,纳入综治和文明单位考核,协调解决大批执行案件。

——深化机制创新。建立法院院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领导挂点、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等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执行信息化运用,实现存款理财一键查控、财产处置网拍优先、执行信息网上公开、办案节点系统监控,不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招投标和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422人次,限制高消费17444人次,为615名“老赖”定制失信彩铃。

——全力执行攻坚。开展“金融利剑”“涉民生集中攻坚”等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司法拘传604人次、拘留412人次、搜查294次、罚款165次417万元、限制出境87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6人,有效执结一批重点案件。积极参与“赣鄱执行利剑”之“吉赣会战”直播活动,网络点击量达2600余万次。坚持目标导向,全员上阵,挂图作战,顺利迎接中国社科院第三方评估,四项“核心指标”均达最高法院预设要求。

四、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大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保障民生权益。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坚持弱化对抗、强化调解、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5092件,促进家庭和睦。认真审理涉及教育、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8043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快审快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98件,追索劳动报酬814.8万元。

——提升司法服务。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诉讼服务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加强服务群众的基层网点建设,打造全省首批“双达标”人民法庭7个、示范法庭4个,泰和县禾市法庭获评全省法院“最美法庭”。设立62个巡回办案点、诉讼服务点,深入偏远地区巡回办案5313次。积极参与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构建“一村一法官、一庭一村官”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司法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

——加强司法关怀。强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对涉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发挥国家赔偿救济功能,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赔偿金额20.6万元。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为贫困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26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64.8万元。加强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218人次。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推进律师参与信访申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257人次。

五、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能进能出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18名,12名员额法官依规退出员额。落实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审判要求,持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科学构建以员额法官为主体、审判辅助人员为配属的审判团队,增补聘用制书记员189人。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院、庭长办案2.9万件,占结案数49.6%。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

——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官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案件系数折算法官办案量,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推行办案业绩“三色”通报机制,鼓励法官“快办案、办难案、办好案”,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审结案件179件,同比增长18件。推行“分调裁”工作机制,组建“分调裁”审判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41.5天,办案时效排名全省第一,中院审判管理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介绍。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法官e助理”智能辅助办案平台运用,为法官减负赋能。深化“收转发e中心”系统应用,推进跨域材料收转,送达法律文书3.6万份,为法官办案降耗提速。持续推进司法网络拍卖,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成交额8.24亿元,溢价率28.59%,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3000余万元。创建“智慧法院党建+”平台,推进党建智慧化建设。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落实省高院在我市试点的桌面云系统。

六、全面从严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全市法院深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党课辅导、专家授课等活动,对全市法院干警分批次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员活动日规定,打造基层党支部示范点,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始终保持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499人次,选派6名干警到司法部、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开展优秀庭审直播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提高法官司法实践能力,庭审直播数量排名全省法院第二名,1案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积极开展司法理论研讨和案例研究,33篇论文获全国性奖项,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学术论文、案例指导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开设道德讲坛,锻造干警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的职业品格。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2个基层法院接受了市委政法委的首次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中院对1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全市法院函询15次,约谈提醒103次,责令检查3次,通报批评15次,党纪立案查处3件4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采取专题报告、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联络沟通,走访代表、委员362人次,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12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4件。积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6件,依法审结抗诉案件25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8次,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及学生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等活动410人次。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9385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4万份,法院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018年,全市法院忠诚履职,奋发进取,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共有27个集体6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井冈山市法院茨坪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永丰县法院、井冈山市法院、新干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伟杰等一批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新型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法官助理数量不足,书记员职业保障不完善,法院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打造“四化”法院队伍,为推进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江南望郡金庐陵美好画卷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做好专项工作报告,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依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加强民生司法保护,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职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诉源治理”,推进诉调对接,开展“分调裁审”改革,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做好执行工作,巩固执行成果,加快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审判监督,严格审限管理,统一司法尺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审执效率。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持续打造“四化”队伍。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履职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坚决防止和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四风”,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为推进“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推进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江南望郡金庐陵美好画卷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案例介绍及工作图示

一、用语说明

1.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其做法是将涉及环境资源等特殊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一个审判庭或审判团队统一审理。

2.林业生态修复性基地:指法院与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共同建立生态公益林,对于涉林刑事案件,要求被告人在公益林补种林木,修复生态。安福县法院、永丰县法院、永新县法院联合林业等部门共同指定200余亩、120余亩、100余亩林地作为林业生态修复基地,用于异地“补种复绿”和环保宣传教育。

3.鱼苗放流点:指法院在审理“电捕、毒、炸”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过程中,要求被告人在指定的鱼苗放流点放流鱼苗,修复水域生态资源。峡江县法院联合渔政部门建立了鱼苗放流点,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性执行活动。

4. 四项“核心指标”:“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指标体系有四项核心指标,为“三个90%和一个80%”,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全市法院为97.21%),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程序合格率不低于90%(全市法院为96.99%),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全市法院为100%),近三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全市法院为88.35%)。

5.双达标:2017年9月,省高院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按20%、30%、50%的进度,到2020年全面实现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和规范化管理双达标,以有效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力提升基层司法服务水平,展示基层司法良好形象。2018年吉安有7个法庭实现了“双达标”,分别是: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法庭、永丰县藤田法庭、峡江县巴邱法庭、吉水县丁江法庭、万安县窑头法庭、遂川县草林法庭、安福县工业园区法庭。示范法庭有4个,分别是:井冈山市茨坪法庭、新干县七琴法庭、泰和县禾市法庭、永新县小屋岭法庭。

6.“三色”通报机制:指中院实施的员额法官办案情况每月通报制度,对月结案数未达任务数80%的,通报中给予红色标示;月结案数在任务数80%至95%的,给予黄色标示;月结案数达任务数95%以上,给予绿色标示。员额法官每被给予红色或黄色标示的,需书面说明原因,报所在审判团队长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交审管办备案。

7.“分调裁”工作机制:指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2018年5月,省高院下发“分调裁”改革实施细则,选定15家示范法院,“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改革落实。我市“分调裁”改革示范法院为吉水县人民法院。

8.法官e助理:指以网上办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为前提,在案件信息、卷宗数据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法官在阅卷、开庭、文书撰写、裁判等核心审判环节提供智能化、一体化辅助服务,是具有江西特色的智能辅助办案应用体系平台。

9.收转发e中心: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统一对法院所有案件诉讼材料和诉讼文书进行集中收发、扫码、扫描,电子卷宗数字化处理,通过物联互通技术,建成纸质材料智能管理云平台,以人机对话的方式,实现收发、扫描的诉讼材料安全流转,全程留痕。该平台实现诉讼材料类辅助性事务从审判工作中的完全剥离,有效减轻了审判人员的负担。

10.“智慧法院党建+”平台:指中院通过其研发的智慧法院党建+系统,将所有党员个人信息、党建活动参与情况同步录入其中,形成党员和支部基础信息平台,对党员履行义务、党员教育、党建工作进行量化积分管理。该平台开创了“互联网+党建”工作新格局,丰富了党建内涵,是省高院确定的全省唯一的智慧党建信息化系统建设试点平台,获市直机关工委肯定。

二、案例介绍

1.高志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5年4月至7月,高志强伙同他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公司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虚假申报农产品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其中虚开发票金额人民币20.3亿元,税额人民币3.45亿元,数额巨大,下游公司抵扣3.34亿元,造成国家税款巨额损失,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该案经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依法对高志强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严忠勇强迫交易案: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严忠勇等6人通过威胁、拦车、堵路等方式强行垄断经营当地的煤矸石、煤粉供应业务,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经县法院一审、中院二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严忠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对其他人分处有期徒刑二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安判处的首例涉恶案件,入选“2018年江西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十大典型案例”。

三、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图示

1

全市法院近三年收、结案情况图

2

2018年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构成图

3

吉安中院网址

4

吉安中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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