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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4-30 08:33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近期,为贯彻落实好今年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泰和县纪委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中龙乡东合村党支部书记万民赞、村委会主任林伦发对扶贫工程实施监督不严以及将扶贫资金在账外列支等问题

万民赞在担任东合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扶贫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不力,造成多支付扶贫项目资金17.8万元;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3户亲属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14000元共计42000元;另外,万民赞与时任村委会主任吴昌庚(非中共党员)、时任报账员林伦发三人商量,决定将7.6万元扶贫资金在账外列支。2019年4月,万民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林伦发进行批评教育、并延长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6个月,相关违纪款已追缴上交县财政。

 灌溪镇古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朱为超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女儿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6年,朱为超因自己建新房时有一栋老房子,不符合“一户一宅”申领危房补助条件,于是将户主变更为其女儿,以其女儿名义进行建房审批并申请危房改造补助。2016年11月、2017年3月,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4000元分两次拨付到其女儿“一卡通”账户上。2017年5月,市审计局交叉审计组发现朱为超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后,朱为超立即将此款全额上交县财政。2019年4月,朱为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桥头镇圩镇居民党支部副书记曾广明将不符合获得冬季灾害补助条件的亲属纳入享受的问题

2017年,曾广明将不符合冬季灾害补助条件的妻子和父亲列入补助名单,获得灾害补助款共计1600元。此外,曾广明还存在以其本人及父亲名义骗取粮补款的问题,2018年9月,曾广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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