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省河长办获悉,我省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已出炉,希望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的市、县(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排名靠后的市、县(区)要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考核结果,排名前3位的设区市分别是宜春市、吉安市、新余市;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分别是石城县、寻乌县、峡江县、青原区、青山湖区、上高县、于都县、井冈山市、湾里区、新建区;排名后3位的设区市分别是景德镇市、抚州市、萍乡市;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分别是余干县、临川区、共青城市、都昌县、万年县、婺源县、铅山县、鄱阳县、定南县、龙南县。
省河长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2019年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切实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应有贡献。(记者石鹏、实习生杨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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