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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老板成“老赖” 法官异地卖猪抵债 现场执行款项190万元
2019-04-12 08:31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原标题:猪场老板成“老赖” 法官异地卖猪抵债 历时三天两夜  现场执行款项190万元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老赖”拒不还钱,权利人只能望“财”兴叹,该怎么办?近日,吉安县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前往抚州市崇仁县的一家养猪场卖猪,原因就是这家养猪场的负责人曾某锴欠了债权人200多万元不还,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要求强制执行维护胜诉权益。据介绍,执行法官历时三天两夜变卖了1200余头生猪,所得款项190万元全部偿还债权人。4月9日,记者前往吉安县,了解该案件详情始末。

借款300万元,屡次未按协议如期还款

2017年5月23日,曾某锴因养猪场生意需要,向吉安县兴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并约定当年11月22日前归还该笔借款。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曾某锴仅归还该公司50万元,尚欠借款及本息262万余元。此后,该公司多次催促曾某锴还款,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没有还清。

无奈之下,吉安县兴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曾某锴诉至吉安县法院。2018年4月,经过法院协调,双方达成民事调解,曾某锴也作出了详细的还款承诺。2018年10月,曾某锴分数次归还了45万元欠款后,再度停止了还款,一直拖欠剩余的217万元。

由于多次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1月,吉安县兴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吉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调查和走访了解该案详情后,法院依法查封了曾某锴名下的抚州市聚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内养猪场的1200多头生猪。

“今年3月27日,我们再次告知被申请人曾某锴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但对方依然没有同意。”吉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曾昭凌说。据执行法官调查,在养猪场被查封期间,曾某锴曾有私自出售生猪的行为,且所收款项均未交至法院。为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4月2日,该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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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赶猪装猪

“老赖”百般推脱,法院依法强制变卖生猪抵债

4月2日,吉安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和工作人员一行驱车数百里来到位于抚州市崇仁县孙坊镇土源村的抚州市聚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内。“我们到达养猪场时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时,那里的工作人员称曾某锴不在公司内,也不知其去向。”该法院执行法官吴学勤称,随后执行人员数次拨打曾某锴电话与其联系,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曾某锴拒绝与我们沟通后,我们依法向养猪场内工作人员阐述法律事实,并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曾昭凌告诉记者,由于我市范围内法院对于生猪等生鲜物品的处置尚属首例,所以在向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进行咨询后,该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变卖的方式进行抵债。

4月3日上午,强制变卖生猪行动正式开始。

该法院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人员进入猪场内清点生猪数量和种类,另一路人员前往当地物价部门进行询价和寻找买家。此外,由于市场生猪买卖防疫措施十分严格,为保证安全,执行人员请求当地防疫部门对场地和运输车辆及赶猪人员进行消毒防疫。“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权利不受损,我们在向当地物价部门询价后,又再次与收购商家进行竞价,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吴学勤告诉记者,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整个变卖生猪的过程公开公正,该法院执行人员还请来了崇仁县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正当执法人员准备转移变卖生猪时,此前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的曾某锴和一名亲属来到现场,暴力抗拒执法,造成一名法警受伤。随后,执行法官请求当地法院执行局予以协助,将曾某锴强行控制,并拘留至当地看守所,强制变卖生猪行动继续进行。

通宵加班30小时,现场卖出生猪1249头

4月3日14时,执行人员与收购人员一起开始装猪称重。“当天下午天气不太好,下雨,所以整个执行过程难度很大,程序也比较繁琐。”吉安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熊尹亮告诉记者,由于赶猪、运输和称重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有执行人员到位,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大家毫无怨言决定采取轮流接班通宵装载。“从3日14时起至4日20时许,前后共计30余小时,我们不间断地现场装载和称重生猪13车,共计1500余头。”曾昭凌介绍,经事后统计,平均每车装满耗时110分钟。

4月4日20时,所有生猪装载结束后,吉安县法院执行人员现场与收购商家进行结算。“据统计,经过30个小时的装载和称重,共装载生猪1500余头,计2.5万斤,当场卖出种猪383头,肥猪866头,共计1249头,现场执行款项190万,已全部偿还债权人。“由于另外300余头为后备种猪,当事人对其价格存在分歧,所以需待鉴定完毕后,再折价给付债权人。”曾昭凌表示,至此,整个强制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行动结束后,当日深夜,曾某锴向执行法官提出悔过申请,并请求协商调解。经过执法人员再次阐述法律事实后,曾某锴主动向执行法官书写并递交悔过书。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执法人员同意提前将曾某锴释放,并经法院调解,就300余头后备种猪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曾佐宸、记者胡静  文/图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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