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林
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其目的就是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动农业用水价格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促进农业用水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从试点到示范,再到全面铺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攻坚克难,成效明显,但个别地方为应付检查,改革进程中“注水”现象时有发生。为使改革成果真正惠及群众,必须“动真碰硬”,必须“价真货实”。
必须贴近实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环境复杂,涉及的区域不同,既有丰水区也有缺水区;涉及的权属不同,既有国家所有的水利工程,也有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还有个人或新型经营主体所有的水利工程;涉及的水源不同,既有流域性的,也有局域性的,还有自建自用的。这些不同,考验改革者的智慧,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向群众了解改革之需,探求改革之法,从工作出发,一项一项真抓实改,抓出成效。
必须注重实效。在不增加群众负担、让群众得到实惠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构建农田灌溉体系、农业用水计量体系、农田水利管护体系、水市场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业用水补贴政策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杠杆的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地生效。
必须从严问责。大力倡导“实干担当”的作风,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常态化推进机制、督查问责机制、激励保障机制、舆论引导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形式,强化执纪问责,倒逼作风转变。对改革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