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按照省委机构改革要求和《吉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邹洋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2019年3月25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按照省委机构改革要求和《吉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