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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购门票 按身高还是按年龄
2019-03-11 09:36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魏晓霞

2月26日,有媒体发布消息称,此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消委会”)诉长隆集团公益诉讼案,以广东消委会撤诉结束。

据了解,2月18日,广东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东消委会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所有未满18岁的公民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中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

这起全国第一宗针对未成年消费者权益问题提出的公益诉讼,瞬间引起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

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旅游景点、交通运输等领域,普遍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享受优惠的标准,标准上限设置大部分在1.4米,少数提高到1.5米。笔者了解到,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缘由是2004年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前,未成年人不能办理身份证,难以证明其年龄,因此许多行业采取了以身高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简便做法。2004年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以办理身份证,但许多行业并没有更新这项规定,还一直沿用以身高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做法。

衡量未成年人的标准是什么?是看身高还是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有关部门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标准、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做法已经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了。

然而,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做法却依旧存在,而且还不少见。

2018年1月,广东的刘先生带着10岁的孩子到上海迪士尼乐园,被园方要求给孩子购买成人票,理由是孩子身高超过了1.4米。尽管刘先生并不同意园方的要求,但为了不影响其他游客,他还是为孩子购买了成人票,但事后,刘先生到法院起诉了上海迪士尼乐园。刘先生认为,1.4米的儿童票标准早该被淘汰了,以年龄来界定才是合理、平等且容易操作的。庭审中,迪士尼方面表示,以身高为标准来确定儿童票在中国十分普遍,比如上海东方明珠、海洋水族馆、欢乐谷和上海科技馆等,儿童票的身高上限均为1.4米。同时,因为大部分的中国儿童都没有身份证,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众场所,以身高作为标准将会更为方便。另外,按照身高标准,绝大多数3岁到11岁的儿童都可购买儿童票入园。刘先生则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并没有考虑到中国儿童的实际身高情况,应该以年龄为标准确定是否能够购买儿童票。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笔者认为,此次广东消委会提起的这一公益诉讼,对景区而言意义重大。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国有景区门票降价以还利于民。虽然主题公园门票不在此列,但体现公益性、实现社会效益应该是所有景区的共识。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这一公益诉讼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虽最终撤诉,但还是一定程度引起了行业对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重视,有利于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业潜规则逐步纠正整改。同时,此举也给旅游景区和企业以警示:不论什么类型、投资主体是谁的景区,都应该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门票优惠;在国有景区门票纷纷降价以体现公益性的大背景下,各类景区也理应顺势而为,并且通过打造优质品牌、提供多种服务,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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