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记者严爱群)日前,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公布,我市有4家单位获评2017-2018年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分别是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安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干县公安局。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由国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开展,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在全国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旨在引领和带动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此次遴选,经过了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最终确定全国1558个单位为示范单位。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家。
责任编辑:邹洋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