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彭绍刚)春节期间,永丰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了禁燃禁放宣传和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实行“零容忍”。2月12日(正月初八),该局就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了两起违规燃放爆竹的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县城开吉村某制衣厂农历新年正式开工,为图吉利,老板张某在明知禁燃禁放规定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在厂门口燃放了一串爆竹。几乎与此同时,位于城区永丰中大道的某机械配件店节后正式开始营业,老板肖某为讨个好彩头,也燃放了一串爆竹。上述两处爆竹一燃放,就被在附近巡查的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当即将张某、肖某两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张某、肖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供认不讳。
查清案情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思想教育,并依据《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肖某分别罚款200元。两人对于公安机关的处罚表示理解和支持,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条例》有关规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燃宣传。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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