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林少俊、记者周玉莲)近日,记者获悉,自《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吉州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掀起一轮又一轮禁燃风暴。
1月17日,在吉州工业园内,黄某某在车库门口燃放鞭炮,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随后,在吉州区范围内陆续发现了7起燃放鞭炮的案例,依据实际情况,对违规者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由此全面展开禁燃行动。截至30日下午17时,吉州公安分局联合供销社、安监局等部门共收缴烟花爆竹:2万响31件,1万响107件,5000响116件,3000响76件,2000响179件,1000响251件,其他类453件。
据了解,吉州区2019年禁燃时段为全天;禁燃种类为全种类;禁燃区域:2019年中心城区规划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至樟山翠屏路,西至西园乡公路、樟吉高速,东至赣江,南至禾河)。记者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放相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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