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记者曾诗敏)新年伊始,永新县城区居民王女士的女儿购买了一辆新车,王女士明知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图“吉利”仍执意燃放鞭炮庆祝。经查证确有此事后,永新县公安局根据《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给予了王女士罚款200元的处罚,这是该县今年开出首张禁燃禁放罚单。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既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环境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及城区禁燃禁放工作,该县把宣传引导作为禁燃禁放工作先手棋、重头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大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持从破除陋习的认识上做起,潜移默化、久久为功,推动观念转变、形成共识。同时,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公职人员带头践行、带头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动员和教育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针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杂货店、殡葬用品店等储存、运输、销售环节,开展“地毯式”“拉网式”专项清理排查取缔;紧紧把住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等关键节点及重点社区、重点区域,确保做到严管严控、常态治理。
该县还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公安、城管、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执法衔接,按照各自职能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力争在《条例》施行初期侦办一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打击一批违法人员、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形成严打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