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泰和讯(袁尚森、陈永丽)为了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严防因酒驾醉驾导致的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16日中午,泰和公安交警沙村中队冒雨在沙浪公路新圩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下午13时30分许,一辆由北向南开着超炫音乐的小车极速驶近执勤点,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责令该车驾驶人关闭音乐,并要求出示相关证件进行检查的对话过程中,发现该车驾车男子浑身酒气,经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浓度值为46.8mg/100ml。同时,民警利用移动警务通手机查询得知该名男子陈某生2017年10月在泰和县城工农兵大道交警大队门口路段因无证、饮酒驾车被县交警大队查处处罚的记录。民警将该男子陈某生带至泰和大队办案区其如实供述 1月15日晚20时许和朋友在泰和县城KTV唱歌娱乐喝了七八罐啤酒,之后又到龙信酒店对面夜宵摊吃宵夜饮堆花贡白酒二两多至次日凌晨2时许返回沙村灯具店里睡觉休息,中午13时左右自己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目前正在申领C1驾驶证过程中,科目四考试不及格挂科了),驾驶赣D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沙村圩街灯具店驶往水槎途经沙浪公路新圩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的事实。
目前,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陈某生因无证、再次酒后驾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行政拘留7日,吊销驾驶证且三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罚款2500元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