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聂江龙)小伙子王某与女友李某相识两月后即闪婚,但婚后不久闹离婚。庭审中,双方对返还彩礼各执一词。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李某向王某返还彩礼5万元。
2017年6月,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了恋爱关系。王某依乡俗给付了李某彩礼10万元。之后,双方于2017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生活琐事等经常争吵。2018年1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从此双方再未共同生活。随后,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彩礼。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与李某从相识到结婚时间较短,婚后又未认真对待处理家庭事务,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现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予以准许。至于王某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彩礼的问题。考虑到双方均处农村,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王某为支付彩礼负债较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等因素,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向王某返还彩礼金5万元。宣判后,李某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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