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予涵
近日,笔者所在的小区有一住人车库发生火灾,幸亏消防队员及时扑灭,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笔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一些业主把车库改为“居住房”的现象非常普遍。
车库本是停放车辆的地方,不但空间封闭狭小,更重要的是没有卫生设施和排水设施,不具备住人条件。但在现实中,车库用于自己居住或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情况屡见不鲜,居住的也多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以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
车库住人,生活起居都在同一空间,厨房和卧室混杂,各类杂物随意摆放,生活污水随地乱倒,违规私拉电线,日常使用的水电、燃气等隐患很大。可以说,车库住人,既破坏了小区的环境,也影响了小区的秩序和居民的日常生活,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笔者以为,对车库住人现象应当给予整治。有关部门要加强车库管理,教育引导业主摒弃眼前利益,不要把车库出租住人。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车库用途的,要给予处罚。此外,对租住人员也要摸排分类,对外来打工人员以及经济困难的居住人员,尽可能提供人性化关怀帮扶,解决好他们的临时居住问题,改善其居住条件,切实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