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记者刘丽萍)12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安排部署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出席会议并作新闻发布,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华小明讲话。
据悉,《条例》从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到批准,前后历时近一年时间,经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徐明强调,《条例》总结了我市过去“三禁”“禁燃”工作的相关经验,针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发生、发展的特点,都做出相关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要着力做好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规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基础性环节,使这部法规家喻户晓;要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限期整改。
华小明对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作了具体部署。他指出,《条例》的出台和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已经进入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轨道,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要坚持宣传先行、疏堵结合、严格执法、常治长效,切实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条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