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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建筑公司开发的住宅楼办不了土地证成“废品”
2018-11-22 09:27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詹世文报道:近期,有网友向《问政江西》反映,现居住的商品房办理不了土地使用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之后也未得到有效答复,如今自家的房子无法出售,其权益严重受损。对此,永新县房管局表示,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周边一些县市都比较常见,已请示政府出台相应政策。

陈女士在2014年购买了由永新县建筑公司开发的住宅楼,当时上一任户主只将房产证过户给了自己,后向街坊邻居了解才得知,所在小区的住户都未获得土地使用证。2015年国家出台“两证合一”政策之后,陈女士与其他住户意识到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一起向永新县建筑公司和永新县政府提交了申请报告,然而,他们至今未收到有效答复。

住户们提交的申请报告(网友供图)

陈女士抱怨到:“听说我们提交的申请报告永新县建筑公司都没有转交给上级政府,建筑公司的领导还告诉我们,这是以前领导手上的事情,他们不会给我们办。没有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我们的房子不能抵押、转让,甚至连继承过户都不能,我们的权益严重受损。”

据了解,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2015年3月起,我国开始逐步实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自此之后购房者只需要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即可。此前办理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记者联系了永新县建筑公司,办公室刘主任称建筑公司没有开发资质,他们只负责承建,对其他情况都不了解。随后,记者拨通建筑公司总经理电话,但对方拒绝了采访。

作为主管单位,永新县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国家“两证合一”政策出台前,房屋开发商的确只须提供房产证就能进行房屋售卖。2016年永新县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要求进行房屋买卖需要明确土地面积、提供土地使用证,转办为不动产权证,而此前大多数住户都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导致此类问题涌现出来。工作人员还补充到:“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很多早期开发商都已经撤场、甚至倒闭,而测量土地面积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测量仪器,并非一朝一暮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已请示永新县政府出台相应政策。”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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