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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一男子非法安装警报器 被井开交警依法查处
2018-11-20 09:03 来源: 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曾小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然而,依然有人心存侥幸心理,花尽心思给自己的爱车安装警报器,结果被交警蜀黍依法查处,不仅警报器要拆除,而且还要罚款,得不偿失。11月14日,江西吉安井开区交警大队与井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开展联勤执法时,就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安装警报器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时,井开区公安分局的治安巡警正在路面上巡逻,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DE5***的小汽车发出了警报声,于是立即将该车拦截下来进行纠违劝导,并迅速通知了井开交警到场一同检查。井开交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检查了该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年检保险单等手续。经过一番仔细询问,该驾驶员承认自己非法安装了警报器,并立即配合将其拆除。执法现场,井开交警使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固定了相关证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该驾驶员予以了处罚。考虑该驾驶员属于初犯,态度诚恳并愿意接受教育,井开交警秉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对该驾驶员予以了批评教育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希望他能够以此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该驾驶员表示,他自己是一时糊涂安装了警报器,现在深刻认识到了非法安装警报器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是不可以为之的,他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宣传,积极带动并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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