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猴面鹰误入江西遂川农户家,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将其放生。
人民网南昌11月12日电 11日,江西省遂川工业园区扩园征地工作组一行在雩田镇下塘村走访工作中,发现农户王春香家中捆着一只“怪鸟”,工作组的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罗春柳在现场,说这只“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罗春柳细心的宣传有关鸟类保护政策。当日,他们从王春香家中一同把猴面鹰放飞,回归了大自然。
据介绍,这只猴面鹰三天前误入到王春香家中,由于“怪鸟”没有攻击性,家里人很顺利地抓住了它,并用绳子把它拴住,看到这鸟可爱,王春香就端来肉食“款待”它,准备放在家中饲养。
罗春柳介绍说,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私自饲养。罗春柳对猴面鹰检查后发现没有外伤,并且可以飞行。经过耐心劝导,王春香同意放生,11月11日上午,罗春柳将这只猴面鹰被放归大自然。
罗春柳说,遂川县野生动物众多,其中不乏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这些动物在平时觅食过程中常被一些村民偶遇。 罗春柳提醒,如果遇到野生动物需要救助时,要立即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不擅自捕捉,避免对自身和小动物造成伤害。(时雨、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