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专题民主监督活动的报告
来源: 区政协办公室 2018-11-01 19:00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水平,根据《2018年度区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今年6月份起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采取深入乡村随访式调研、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和学习外地经验等形式,开展了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专题民主监督活动。现将民主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和“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域化布局、连片式推进,实施了以美丽乡村建设、贫困村整治、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镇村环境整治、城乡污染防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六大攻坚战为主要内容的“春季攻势”行动,成效明显。

(一)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局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把美丽乡村建设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组织协调,乡镇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格局。组织领导上,实行县级领导挂点指导、乡镇主官负责制度,在村级换届中,将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考验班子成员能力的重要内容。督查推动上,落实“问题清单、倒排时限、销号整改、倒逼责任”,实行不定期暗访通报,将考评综合得分排序情况列为农村清洁工程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并将排名最后的乡镇街道,按要求上报市委、市政府末位管理。

(二)落实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作风快速推进。自“春季攻势”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上下各级干部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践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主动向前面靠、往深处抓、从实处做,将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美丽乡村建设攻坚方面:紧扣“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按照“先必建、后选建、再其它”的建设顺序要求,截止9月底,全区220个在建点全面启动了建设,99个村点(含贫困村)“七改三网”等必建项目基本完成,落实了长效管理制度,通过验收并拨付2970万元专项资金;8个全省首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发展了光伏、村级房屋改造租赁及农家乐、休闲民宿、白莲等产业,总体建设成效显著。贫困村村庄整治方面:严格对照贫困村村庄整治“退出标准”,把“七改三网”完成率和达标率作为推进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前提要求,在镇村的主动作为及挂点单位的指导帮扶下,全区51个贫困村美丽乡村点入户率达99%、改水率98%以上、改厕率96%以上,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完成1822栋,96365平方,铁皮棚拆除7533宗518186平米,于6月份顺利通过验收,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拨付率达100%。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攻坚方面:自4月初开始,各乡镇、街道(场)工作人员,坚持“三拆一改一保护”原则,按整村推进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工作。截止9月底,全区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2463栋、13.7万平米,完成拆除任务栋数的72.44%,其中贫困村拆除635栋、3.6万平米,完成拆除任务栋数的97.7%。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重点进行了拆除“蓝色”彩钢棚和改善环境综合面貌工作,拆除违章搭建铁皮棚、铁皮屋、有碍观瞻的遮雨遮阳棚7603宗,面积59.04万平米,整治“牛皮癣”等乱挂乱贴1万余处,整改沿街、沿路乱堆乱放1200处、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乡村形象明显改观。城乡污染防治方面:突出推进了生猪退养和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工作。生猪退养工作,一是有效巩固了生猪退养成果,开展了生猪退养“回头看”工作,组织了8个督查小组对全区生猪退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关停的养殖场内养殖设施进行依法拆除,对存在复养的现象进行曝光;二是规范非禁养区养殖管理,全区限养区、可养区内25家生猪养殖场(户)逐一进行了环保审核认定,其中4家正在进行整改。三是加快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禧鼎、吉富2家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己获市里批复,正在规划设计和环评阶段。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工作,一是对城乡所有企业分行业进行了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可养限养区畜禽养殖28家、屠宰5家、混凝土6家、矿山开采10家、砖厂6家、沙场7家、硅厂3家、小水电站15家、林产化工1家等企业的排查和整治,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31份,处罚企业3家;二是对餐饮油烟进行整治,督促中心城区200余家餐饮店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对未办证的餐饮、烧烤点进行了联合执法,取缔了露天烧烤点6家,并根据《吉安市中心城区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制定我区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正在征求意见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方面:各乡镇(街道)按照“区级统筹,乡镇主体,村组配合,企业治理”模式,在进一步完善垃圾桶、垃圾箱、保洁员“六个一”等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与第三方运行公司签订总价达650万元协议,全面推行了的第三方外包服务,配备了专职环境卫生督察员,实现了垃圾治理运行市场化、保洁队伍专业化、监督管理常态化。截止9月份,清理各类道路近580公里、河道沟渠8.3万米,处理各类垃圾3800余吨,第三方运行稳定。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注重大项目大投入全面推进。今年,区委、区政府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打造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示范带,按照都市田园休闲观光带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全域旅游景区创建目标,以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整治为重点,融资5亿元,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制)模式实施,对青东公路、105国道新老沿线、青原山大道总长约100公里,纵深约2公里可视范围,实施建筑立面改造、景观节点打造、环境美化改造和精品点打造,江河大保护、城乡治安防控体系等提升工程,全面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人居环境。目前,项目正全面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区在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总要求、实现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每一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求我们必须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方式方法统筹推进。但当前一些乡镇存在盲目“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如对于土坯房、铁皮棚等大都采取简单的方法一拆了之。对于一些古建筑如何保护、村民屋顶是否漏水、村民住房是否困难缺乏认真考虑,对群众在拆旧拆危(违)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未能有效统筹研究和解决,导致部分群众时有怨言,甚至抵触。二是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攻坚克难期间力度较大,效果较好,但缺乏有效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未与村民形成共识共为,反弹压力较大。少数地方村民在拆除蓝色铁皮棚、拆除违章建筑等环境整治中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还不成熟,村民理事会发挥作用不强,村规民约落实难以完全到位,有的地方整治后又出现较大反弹。三是乡镇城管执法队伍不够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很大程度依赖各个乡镇城管的日常管理。但我区目前一些乡镇城管中队定编不定人,大多是临时工,有的缺乏执法主体资格,能够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的人员数量较少,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群众工作经验不足,执法方法欠佳,影响执法工作成效。

(二)全民参与不够。少数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未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镇村干部站位不高。少数镇村干部对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部分乡镇对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宣传还不够深入、形式过于简单,仅局限于打几条横幅,写几条标语,不重视教育引导,没有形成浓厚的氛围和强大的合力。二是部分群众认识上有偏差。有些群众不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政策,错误认为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是上级要求、政府行为,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不良现象;有的群众在触及自身利益时不支持、不配合,开口要钱、伸手拿钱,不给钱不支持,对于镇村安排的任务或“不理不睬”,或“敷衍塞责”,甚至抵触阻扰。

(三)精品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规划不够完善。镇村干部缺乏精品意识,很多村庄没有明确规划,有的即使有规划,也没有充分考虑自然环境、文化积淀、产业元素等因素,不能体现各村特色。建设随意性较大,存在盲目建设、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等现象,有新村无新貌,有新貌无新风,效果不尽如人意。二是操作不严谨规范。目前除了文陂渼陂古村、富田陂下古村、东固敖上村等少数村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建设外,大多数村庄都没有按照方案要求来操作,没有突出各自的生态、产业、文化等特色,仅停留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阶段,建设模式雷同,存在着“千村一面”的现象。同时受规划、资金、土地等条件的限制,部分村庄降低建设标准,示范带动难以发挥,导致我区上规模上档次的精品点并不多。

三、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标对表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力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美丽“四新”青原的建设进程。

(一)树立新理念实现新作为。一是树立抓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就是抓乡村振兴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能改善镇村环境,提升城乡文明,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要加大对广大镇村干部的教育引导培训,使新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将全区上下各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树立抓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就是增进群众福祉的理念。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镇村环境美了,村民素质提高了,城乡文明提升了,有利于留住乡土人才就地创业发展,吸引在外人士返乡创业,有利于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农业产业的集聚,乡村全域旅游发展,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增进民生福祉。三是树立抓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要注重规划先行,实现全区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交通、水利等规划“多规合一”,同时综合考虑地理、民俗、发展水平等因素,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村民接受度,并严格按照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真正让农村美起来、生活好起来。四是树立抓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必须坚持村民为主体的理念。建设前,村民理事会要将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方案、项目建设确定、资金使用安排等内容充分征询村民意见,并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建设中,要主动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管。建设后,要将资金使用情况上墙公布,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要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要科学制订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长效常态管理制度,鼓励村民自发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整治、日常维护,落实门前屋后“三包”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二)通过大投入争取新突破。村庄的整治离不开资源要素的投入。一是政府投入带动。全力实施好EPC项目。各乡镇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宣传,广泛动员,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协调一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的同时,积极配合,团结协作,推动项目快速取得实效。二是村民筹资推动。充分发动村民,让村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中,以募捐等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和物力的投入,以环境监督员的身份强化对村庄环境的管护,推动各村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三是社会资金撬动。强化帮扶力度,多方面多渠道为增加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牵线搭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示范村点建设,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将“小盆景”联网成“大风景”,让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交相辉映、互为促动,真正实现农民得实惠、农村出形象的效果。

(三)建立新机制激发新动力。要创新机制体制,不断激发发展的新动力。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发挥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春季攻势”行动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形成上下同心、城乡联动、部门配合、干群协力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分工,进一步理清、压实各单位职责,形成定期督查、通报制度,严肃考核问责。同时,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把巩固提升村庄整治效果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三是完善乡镇城管体制。加强乡镇城管队伍建设,配强执法队伍,配齐执法设备,强化教育培训,强化管理问责,强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发挥城管执法在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中的独特作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常态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