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王铭)今年以来,吉水县检察院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已办理3起“补植复绿”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案件,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资源。
一方面,该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积极提前介入曾某、黄某等人涉嫌环境污染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共批准逮捕4人;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刑事犯罪依法提起公诉3人。另一方面,制定实施《吉水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深化年活动方案》,将开展“补植复绿”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作为生态检察工作的重点目标和任务,与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共同研究、制定修复方案,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该院将失火、非法盗伐滥伐林木、破坏性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纳入适用生态修复刑事案件范围,坚持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为手段、恢复性司法为目的,引导当事人签订“补植复绿”协议,督促当事人对破坏的生态环境予以恢复。该院还根据协议,加强对生态修复的后续跟踪和执行监督,确保补植林木的成活率,进一步巩固生态修复成效。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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