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戴涛、记者潘虹莉)10月2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本月启动,将于明年3月31日结束。
据悉,2019年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18年度每人每年220元(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标准执行,待上级下达新标准后,不足部分在2020年度缴费时补征补缴。2018年度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缴纳260元,其中40元为补缴2018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
自2017年1月1日起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除了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20元外,还需补缴年度个人缴纳部分,其中:2017年度个人缴费180元,2018年度个人缴费220元。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合并征缴,且不享受欠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我市辖区内的省属市属高校大学生、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口,均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