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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改造未提前告知收费 万安自来水公司遭质疑
2018-10-08 08:56 来源: 信息日报

信息日报记者黄玉龙/

自来水工程改造本是利民的民生工程,但在具体实施中,如果不讲究方法,没有进行充分沟通,也会引起误会和不满。近期,家住万安县芙蓉别墅苑的网友反映,小区的供水改造没有提前告知住户要收费,也没有提供收费标准和依据,改造完成后,突然上门收取500~800元不等的费用。这样收费让业主们觉得不明不白,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合理的说法。对此,万安县自来水公司称参考了其他地方的做法,为保证施工进度,选择了“先施工后沟通”。

小区住户

供水改造完工后,每户被收取500~800元不等改造费

据网友表示,今年6月芙蓉别墅苑贴出公告,告知要进行供水改造,但公告中没有提及改造需要收费,也没有就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进行公示,住户们认为这是由政府出资的民生工程。工程结束后,住户们却被上门收取500~800元不等的改造费用。

住户们认为,《江西省城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计量水表及其他表外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使用和维修,所以相关费用也应由供水企业承担。吉安市发改委《关于万安县城区供水用户一户一表建设和改造收费标准的批复》第四条明确,“在供水用户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应本着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经双方签订协议后实施”。万安县自来水公司在改造前未征求住户是否自愿,也没有与住户签订协议,在改造过程中,用户也未参与改造。

县自来水公司

公共管网改造费由政府负责,“一户一表”改造费由用户承担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9月18日,万安县自来水公司回应称,收费经过审批。万安县诸多小区开发建设时,使用的是镀锌管,因建成时间长,管网老化、维修频繁、常出现“黄水”等问题。为此,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用四年的时间对县城41个小区进行公共管网改造,今年启动了11个小区的公共管网改造。为配合本次改造,自来水公司同时实施了“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政府只负责小区公共管网改造费用,“一户一表”改造费用依照吉安市发改委文件,由自来水公司依法向用户收取。

吉安市发改委批复的“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为720元/户。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套房户和别墅户的区别因素,自来水公司此次按照套房用户最高300元/户、别墅用户最高720元/户标准收取,对未满6年的用户水表,加密阀、球阀等材料还未到更换年限的均不更换,在实际收费时予以减收。对低保户、困难家庭户,自来水公司也按实际收费额减半收取。

因改造工期紧任务重,所以未按规定先与住户签合同

万安县自来水公司表示,启动小区管网改造前,已在县电视台对小区改造一事做了飞播宣传,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了公示牌,还派出客户代表和项目经理逐一入户宣传并发放宣传单,就本次改造工作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向用户作了说明。在改造过程中,公司现场工作人员也会耐心地向各用户宣传和解释。

对于住户们集中反映的突然收费、未提前沟通、未按规定签合同等问题,万安县自来水公司表示,由于小区管网改造工期紧、任务重、难度大,如果全部与用户签订协议后再启动小区管网改造,将严重影响建设进度,也会影响居民用水,因此自来水公司参照兄弟县市的做法,实行先改造再上门与用户沟通的办法。

按万安县自来水公司的说法,该方法得到了大部分用户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完成改造的8个小区收费率都超过80%。

事情进展

自来水公司承诺后,仍有住户反映未签合同就被收费

至于网友反映的小区管道埋藏过浅、水表安装不规范、地面浇筑不平整的问题,经现场查看,万安县自来水公司认为相关施工均符合质量要求。

万安县自来水公司承诺,将加强小区管网改造的宣传力度,尽量先与用户签订改造协议再收费,争取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事情至此原本已告一段落,但9月27日,又有住户反映,自来水在改造中仍存在未提前沟通,施工后直接上门收费的情况,至于“尽量先与用户签订改造协议再收费”更是没有。9月28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了万安县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加大了宣传力度,但其也承认至今确实没有提前与住户签订协议。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需要向领导汇报后再调查了解。该工作人员还表示,9月28日下班前会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应,但截至10月7日,记者未收到来自万安县自来水公司的回复。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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