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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2018-10-08 08:34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当前,全市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发布禁火令:

一、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全市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和玩火;

3、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森林防火区上坟时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二、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林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吉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十月一日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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