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文君报道:近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假币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吉安市假币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发布,其中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发现假币案件线索可举报,经查证属实,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治安或刑事处罚并将涉案假币全部解缴到人民银行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对其予以相应的奖励,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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