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讯(胡庆根、张群英)杨某将生活污水排入王某责任田,王某遂挖条水沟排污,不料导致边界杨某的厨房墙面开裂引发纠纷。近日,峡江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因邻里纠纷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杨某的厨房与王某的责任田相邻,杨某的生活污水经常排入王某的责任田,于是王某就在杨某厨房边上挖了一条水沟排污,却导致杨某房屋墙基下沉、墙体下沉、墙面开裂等损害,杨某修复房屋后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11415元。
王某认为,杨某建厨房占用其责任田,建房时未经其同意,后又将生活污水排入其责任田导致水稻减产,其挖沟是为了排污,且挖沟经过村委会同意,而杨某的房屋本来墙基就浅,且沟与杨某厨房距离五六寸,杨某房屋开裂与其挖沟无关。
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系因相邻引起的纠纷,原、被告均系同村村民,双方抬头不见低头见。为此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积怨。经过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当庭一次性支付杨某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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