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境内现有南方红豆杉、楠木、樟树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0余种,尤其香樟奇多,400年以上的古樟1万多棵,被誉为“中国香樟之乡”。受利益驱使,不法分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一地域特色,为加大县域珍稀植物保护力度,安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开展了服务“秀丽樟乡”建设小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门办案工作组,重点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樟树、楠木、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2016年小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批捕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9件16人,提起公诉21件47人,其中非法采伐、毁坏樟树案17件27人、非法采伐红豆杉案2件9人、非法采伐楠木案2件11人。
服务“秀丽樟乡”建设小专项行动是该院生态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始终把生态检察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治工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根据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上做样板、在全域旅游上走前列的战略定位,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着力打造更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生态检察工作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先进集体,为建设绿色魅力安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下一步,该院将以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正式全面实施为新起点,将生态检察工作与公益诉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生态领域办案力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增强担当实干的勇气,激发争先创优的斗志,用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安福生态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吴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