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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离现场 侥幸心理不可取
2018-08-28 11:21 来源: 中国吉安网—庐陵新刊

永丰讯(彭绍刚)驾驶员如果在行车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理智解决,及时报警,尽快救助伤者,不能心存侥幸,逃离现场。肇事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近期,永丰交警就查处了两起此类案件。

7月26日早上7时许,永丰县佐龙乡某村妇女谢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从家里出发前往桥南,行驶至工业大道与滨江大道红绿灯交叉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谢某驾车逃逸。次日中午,王某骑着电动车在县城某路段行驶,被早已调查核实掌握相关证据的交警拦下。经询问,谢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事后,谢某赔偿了王某的医药费、车辆维修费等损失,同时警方依法对谢某予以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8月13日凌晨5时许,永丰县恩江镇男子王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从桥南赶往县城,不慎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小汽车,导致两辆小汽车受损。王某当时心想自己的三轮车没有牌照,估计交警也找不着,便一走了之。结果仅过了两天,交警就找上门来了,王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主动赔偿被撞车辆的损失。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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