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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挂药店”也是一种医改作弊
2018-08-27 09:14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李英锋

不少患者有这样的经历:医生看完病后,开出两张药方,一张在医院内拿药,另一张要出门左(右)拐到XX药店买药。院内部分药品是可以医保报销的,院外拿的药则是自费的。有此经历的患者对于在医院看病却要在院外药店自费买药表示不解,质疑“医生勾结药店拿提成了”,而医生们则喊委屈,表示这种操作原因复杂,他们也有些无奈。

在游戏中开外挂是一种作弊,而与“外挂药店”有关的行为和问题也是一种针对医改政策和医疗管理制度的作弊。患者在医院看病,竟然还要到医生指定或推荐的“外挂药店”去购买部分或全部药品,不便的同时,致使患者的一些药费支出得不到医保报销,加重了负担。“外挂药店”亵渎了医院的责任,不符合医疗逻辑和常理,损害了医疗诚信。对于医改政策中的一些考核、管理要求,“外挂药店”也是一种规避和欺骗。

催生“外挂药店”的有三种主要因素,一是一些医生与“外挂药店”之间有利益勾连,收取药店的开药提成或贿赂;二是控制医生开药数量、金额或治疗费用的医改方向是正确的,但一些地方或医院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一刀切地划定治疗费用的标准并针对“超标”的医生进行经济处罚或薪酬挂钩的做法简单僵化,不尽科学,不符合实际,给医生带来了不正常的压力;三是对医院进药限额管控过紧,现在各种药品大概有10万余种,但按照医保政策,各医院药房只允许有1500到2000种左右药品引进,多为医保范围内的基本药品,这些药品甚至不包括一些治疗常见病的常见药品,如一位乳腺外科医生所在的医院针对乳腺小叶增生这种最常见疾病就开不出任何一种治疗乳腺小叶增生的中成药。医院药房无法满足患者的用药治疗需求。

要规范整治“外挂药店”,需对症下药。医生收取提成指定患者到“外挂药店”买药的行为,既违背了医德,败坏了医风,也涉嫌商业贿赂,对此,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有关监督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予以重点整治规范,筑牢底线。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必要进一步优化针对医生开药、医院治疗费用标准的考核管理规则,使规则既能达到控制治疗费用、降低患者负担的要求,又能满足患者治疗、医生开药的正常合理需求,使规则更精准,更科学。有关部门还应调整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扩充”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的药房,增补患者需要的常见药,既保障低价药的供给,又不能一味将低价药作为基本用药,而是力求优化组合,把一些性价比较高且患者需求量大的药品纳入医保用药目录,纳入医院的进药目录,让患者在医院能买到治病所需的药,让医生不使用“外挂”也能在医院的药房中开出对症的药。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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