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吉安社会> >正文
9月1日起吉安市区机动车驾驶的三种行为将受罚
2018-08-16 09:31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见习记者曾庆扬报道:日前,记者从吉安市交警支队处获悉,从9月1日起,在吉安市中心城区部分路口、路段将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时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处罚内容具体为:驾驶车辆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元,不扣分;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罚款50元,记2分;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罚款150元,记3分。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王志峰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