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记者陈一雪)近日,永丰县一男子不慎损坏借来的电动车后,竟要求车主承担部分维修费,因意见未达成一致,双方发生口角。
日前,永丰县陶唐乡某企业员工吴某报警,称其被人打了。接警后,该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当事人吴某与霍某同在某企业上班,事发当天,吴某向霍某借电动车外出办事。没想到的是,在使用过程中,吴某不慎将电动车损坏,花了300元钱才将电动车修好。归还电动车时,吴某要求霍某承担一半维修费,霍某无法接受,遂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将其打了一顿,后经法医鉴定吴某所受伤势为轻微伤。
考虑到两人是同事关系,吴某被打事出有因,且只是轻微受伤,民警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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