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生态文明周刊> >正文
对河长以身挡车的咏叹
2018-08-08 09:17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夏署

日前下乡,听闻这样一则故事。

某村书记兼任流经该村河流的“河长”。一天,有群众向他举报,河里又有人在非法采沙,下游河水都混浊不堪了。于是,他和另一名河道管理员立即来到现场,见之前已经叫停了的采砂场又有司机正装满一车沙准备运走。河长当即来到现场,在河堤的一处坡上把车拦下,和司机理论,不许他开走,并要接受处罚。可司机却不听劝告,说沙已经上车了运完这车就不再运。在劝说无效后,河长当即就以自己的身体挡在车头前,坚决不让司机走,“除非你从我身上压过去。”然后向镇里,向上级水利执法部门报告。

“除非你从我身上压过去”。多么有气势、有温度的一句话呀。面对破坏生态、非法采沙的行为,我是村书记,一定要坚决制止你,这是组织赋予我的权力;你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破坏了母亲河的生态,我是河长,就要坚决保护她不受侵犯,这是我的态度。如果每一个河长、每个责任部门都能有这样以身挡车的气势和担当,有这样热爱母亲河、爱护生态的情怀,那么,我们的每一条母亲河能不清澈、每一片天空能不碧蓝吗?但遗憾的是,还是有很多部门、很多人在遇到事时会推诿,会绕弯,会强调理由,会制止不力。故事中的河长,在他打出多个求助电话后,执法部门最终都没能到现场,一个多小时后,是镇政府相关领导带着人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河长以身挡车这样的场面,从安全的角度讲,或许不该提倡。但,我们终究会为这样有责任心、对家乡生态建设、对河道、山场林木有爱心的河长、路长、护林员们“点赞”。同时,也要对那些不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不能在河长内心需要法律支持的时候,却无故缺位的执法者们表示遗憾,报以一声长叹。

要河长们不冒险以身挡车,就要健全制度,就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说“不”,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取缔的坚决关停取缔,且要一管到底,不得任其死灰复燃。执法者以任何理由不到场,而任由“河长”以血肉之躯来挡住滚滚车轮,似乎不该啊。

如此并延伸到生态建设的各个领域,“这片风景独好”才能真实长久,也才能更有底气书写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传奇。

责任编辑:邹洋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