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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交警行政拘留一名再次酒驾人员
2018-08-03 09:32 来源: 吉安新闻网

中国吉安网泰和讯(胡传飞、郭昶军)自入伏以来,气温连连攀升,为全力做好盛夏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氛围,7月28日晚,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大规模酒驾查处行动,行动中,查获并行政拘留一名再次酒驾人员。

7月28日19时30分许,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组织警力在工农兵大道交警大队门口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韦某存在饮酒驾驶嫌疑,执勤人员立即对韦某进行了呼气式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53.8mg/100ml。后经查证韦某曾于2013年2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过,故韦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韦某对此也供认不讳。为惩戒韦某,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当晚,公安机关对韦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二千元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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