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杨璟璇)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作为临时休息站,为来往司机提供了许多便利,然而却有犯罪分子选择停在服务区休息的长途外地大货车为作案对象,趁司机下车离开之际,实施盗窃。近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3月11日,杨某从吉安来到峡江高速服务区东区,发现肖某夫妇将牵引车停在东区车场中心位置后下车离开,便将该车驾驶室门锁撬开,进入驾驶室盗取2枚黄金戒指和1个黄金耳环。后肖某夫妇发现后上前追赶,当场将杨某抓获,后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杨某盗取的2枚黄金戒指和1个黄金耳环,价值人民币52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2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玉梅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