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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出台《吉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意见》
2018-07-19 08:21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中国吉安网讯(匡载明)近日,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吉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委办公室印发《吉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主要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对涉及的重点案件和重大线索,可直接到乡镇(街道)和村(居)党组织进行督导,对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意见》明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会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督导方式为集中督导和专项督导。督导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八个重点开展: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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