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讯(胡博文、王灵芝)机关单位往往被认为是偷盗发生概率较低的“安全地带”,但近日,安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让人颇为讶异,犯罪嫌疑人在各机关单位间流窜作案,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据了解,嫌疑人杨某系吉州区人,从去年开始,先后窜至吉安市有线电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盗走办公室档案柜中的11本房产证;后窜至吉安县林业局办公室盗走印章一枚,至吉水县社保局办公室盗走刘某钱包,内含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等;后又窜至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财务室盗走曾某手机一部,吉安县敦厚镇政府办公室盗走工作人员钱包等等,屡屡得逞。最后,嫌疑人窜至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平都分局,将黄某办公室的手机盗走。黄某发现后,通过手机定位发声找到犯罪嫌疑人杨某,并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为此,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决定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龙翔明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