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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频盗窃 又陷牢狱悔当初
2018-07-03 10:04 来源: 中国吉安网—庐陵新刊

井冈山讯(刘剑)屡教不改,频频入室盗窃,被判刑罚仍不思悔改,出狱后再度重操旧业,已至而立之年的赖某再度锒铛入狱。日前,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赖某此前先后于2007年1月、2010年1月、2016年12月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17年8月28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赖某重操旧业,一个月后再度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赖某4次入室进行盗窃,三次入户盗窃他人现金人民币3561元,另入户盗窃他人苹果6S和IPAD5各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814元,盗窃财物共计人民币7375元。

赖某为重复累犯,多次入室盗窃,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赖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发病期,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所盗赃物如数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可从轻处罚。法庭酌情考虑,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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