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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办理第十三批环保信访件
2018-06-25 08:45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中国吉安网讯(记者罗青)6月24日,我市公示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十三批信访件办理情况。这批信访件共有15件,分别是永丰县工业园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件;吉安县凤凰镇浩燃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件;峡江县东升炊具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件2件;吉安县万福镇华都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件2件(此信访件为“重复件”,处理详情已在第一批情况公示中予以公示);井冈山市古城镇回溪亭村仍有一家养猪场未关闭案件;遂川县碧洲镇栗头村垃圾站污染环境案件;泰和县职业中专学校东边围墙处污水直排致环境污染案件;泰和县禾市镇贫芫村养猪场环境污染案件(此信访件为“重复件”,处理详情已在第三批情况公示中予以公示);吉水县金滩镇的润亚牧业养猪场环境污染案件(此信访件为“重复件”,处理详情已在第四批情况公示中予以公示);新干县潭丘乡石溪村正邦养猪场环境污染案件(此信访件为“重复件”,处理详情已在第一批情况公示中予以公示);吉安县万福镇高岭土矿植被破坏等问题案件;吉安县天河镇温祥兴及温联兴毁林侵占耕地、无环评审批等问题案件;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件(此信访件为“重复件”,处理详情已在第六批情况公示中予以公示)。

信访件反映: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长期将含重金属废水直排恩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严重铅污染,废气污染问题突出。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部分属实。一是在下暴雨时,因环保管理人员操作不够及时,有时存在外排雨水排放含重金属现象(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是现有生产设备密封性能较差,导致外排废气现象。永丰县政府责令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加强厂区原料运输管理,杜绝物料漏撒;加大地面洒水和清扫力度,减少地面扬尘;加强环保操作人员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程序执行,确保雨水收集及时到位,防止外排雨水中含重金属;进一步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采用国内同行业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大煤改气工程改造力度,力争在2019年底前基本改为使用天然气,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信访件反映:吉安县凤凰镇浩燃实业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烟气污染严重。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吉安浩燃实业有限公司炼铁炉车间未采取收集和处理设施,烟气和粉尘直接排放。吉安县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在90日内安装收集处理设施,控制烟气和粉尘污染物排放,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作出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信访件反映:峡江县东升炊具制造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粉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峡江县东升炊具铸造厂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相应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收集处理的问题。峡江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峡环责改[2018]42号),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24000元。同时,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和断电处理,并责成企业所在地水边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

信访件反映:吉安县万福镇王望山华都实业有限公司(开采高岭土矿)没有环评手续,但5月份开始开矿;该企业的运输车在桐江旁的马路上行驶,有扬尘污染,撒落的高岭土掉进桐江,污染江水;该企业将郭家村位于王望山周边的良田填埋修路,对村民没有补偿;当地公安因为村民妨碍该企业生产,拘留村民。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没有环评手续”问题属实;“5月份开始开矿”不属实;因检查当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所有工程车已停止作业,没有发现扬尘污染和高岭土洒落掉进桐江现象;“良田填埋修路,对村民没有补偿”不属实。“当地公安因为村民妨碍该企业生产,拘留村民”属实。吉安县环保局将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并监督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为进一步做好案件的落实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于6月13日下午召集有关部门和乡镇召开调度会,明确要求对该企业加强监管。

信访件反映:吉安市井冈山市古城镇回溪亭村仍有一家养猪场没有关闭。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点位于限养区,其栏舍面积大约500平方米,没有办理任何国土用地、营业执照等手续及采取任何防治措施。为防止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古城镇政府6月19日对该养殖点栏舍进行了拆除。

信访件反映:1、遂川县碧洲镇栗头村,距离村庄不到500米有一垃圾站,臭味难闻,苍蝇乱飞,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多次上访没有得到解决。2、遂川县碧洲镇栗头村管坑组养猪场污水直排泉江河,并造成空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部分属实。问题1中,因栗头村管坑组位于遂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西面方向,遇刮东风时,臭气会随风向吹往栗头村管坑组方向,因此该村居民有时能闻到臭味,对当地居民会造成间歇性影响。问题2中,在下大雨时该养猪场养殖废水有外溢的可能。日后,将加强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并采用高效生物药剂进行灭蝇除臭,防止垃圾恶臭气味扩散。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养猪场加强厂区管理,在搬迁之前,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废水不外排,严禁偷排、漏排。截至6月19日下午,该猪场已拆除栏舍3栋1500㎡,并正在积极制定生猪退养、清栏计划。

信访件反映:泰和县泰和职业中专学校东边围墙里面有条水沟,并被扔了许多垃圾,学校食堂里的废水和附近住户的生活污水都通过水泥管排入该水沟,下雨天脏水会溢出,渗入附近居民的家中。

经实地勘察,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校未建设完善的雨水收集管网,学校东边围墙因地势高且周边未硬化,造成向围墙外渗漏雨水至旁边居民家中;学校宿舍及教学楼相应建有化粪池,学校食堂设置了沉淀池,其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食堂废水排入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再通过地下涵管直接排入105国道排水沟。泰和县环保局责令限期整改,在7月底前彻底整治好环境卫生,在10月底前修建完善学校雨水收集管网(沟),同时完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收集管网,安装运行处理设施,使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信访件反映:吉安县万福镇的华都实业有限公司开采万福镇王望山砖瓦粉砂岩,造成山体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侵占农田修路;万福镇派出所威胁、抓捕村民,影响恶劣。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对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吉安县环保局于检查当日依法下达了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做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7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6月1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罚款,环评报告正在办理当中。

信访件反映:吉安县万福镇高岭土矿肆意开采,破坏植被,山体裸露,水土流失严重。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吉安县环保局将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并监督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为进一步做好案件的落实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于6月13日下午召集有关部门和乡镇召开调度会,明确要求对该企业加强监管。

信访件反映:吉安县天河镇流芳村温祥兴及温联兴毁林侵占耕地,违规建设牛蛙养殖场,无环评审批,污染下游农田,随意改挖河道,无采砂证违规采砂。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天河镇政府联合吉安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已要求投资方按程序办理设施农用地许可、环评备案、排水检测等相关手续,并要求投资方加强基地生产管理,落实环保措施。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12,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3622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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