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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展】第九届吉安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2018-06-21 15:10 来源: 吉安新闻网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摄影事业,展示近两年我市摄影艺术创作成果,市摄协经研究决定,将举行两年一届的全市最高规格的摄影艺术届展,请全市各地会员、影友积极参与。

主办单位:吉安市摄影家协会

冠名单位:欢迎来电洽谈  13707967956  张东明(吉安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征 稿 内 容

本届影展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倡导贴近生活、关注社会、突出本土、讴歌时代的作品,参展作品不限主题,鼓励创新,提倡用新颖独特的视觉语言来开拓摄影艺术的新境界。本次届展征集应为2016年1月以来创作的作品,谢绝曾在全国全省影展、比赛及市往届影展中已获奖或入选的作品及合作作品参展。(全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入选的摄影作品拟列入九届影展专题展,但不列入九届影展评奖)。

征 稿 对 象

全市各地的广大摄影人以及市外的吉安籍摄影人,均可投稿。

作 品 分 类

1.【社会·生活纪录类】:是指反映社会活动、日常生活、民俗风情、人文纪实、新闻事件等以纪实为主的摄影作品;可适当后期调整,但不能增加或减少画面内容,不违背画面内容的真实性。

2.【自然·风光纪录类】:是指反映自然风景、动植物、绿色生态、优美环境、新农村、城市建筑等以纪实为主的摄影作品;可适当后期调整,但不能增加或减少画面内容,不违背画面内容的真实性。

3.【社会·生活艺术类】:是指以社会、生活为创作题材的艺术类作品,可涵盖静物、商业、人物、创意、观念影像等题材的艺术类作品;对创作技法和后期制作不作限制。

4.【自然·风光艺术类】:是指以自然、风光为创作题材的艺术类作品,可涵盖创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其它形式的艺术类作品;对创作技法和后期制作不作限制。

5.【多媒体类】:是指动态的视频或延时摄影作品,对内容和题材不作限制,单件作品的时长不超过3分钟。

奖 项 设 置

【社会·生活纪录类】: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30个。

【社会·生活艺术类】: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20个。

【自然·风光纪录类】: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20个。

【自然·风光艺术类】: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30个。

【多    媒    体     类】: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5个。

(五个类别入选奖165个,根据各类别投稿数量适当调整各类别的入选率。单个类别获金银铜奖的作者不重复)。

【优秀组织工作奖】:设优秀组织工作奖3个(按各团体会员单位投送作品总数、入选、获奖数多少排名作为评选依据)。

凡在本展览中获奖及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吉安市摄影家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获金银铜奖的作品可计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相应的入会积分。同时计吉安市摄影家协会的入会积分为金奖10分、银奖9分、铜奖8分、优秀奖5分、入选奖4分。

投 稿 规 则

1、本次届展只收电子文件,均为数码相机拍摄,不接收手机拍摄作品,格式为jpg,文件量须在5MB以上(大图),不收纸质照片。

2、作品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投稿类别+作者名+作品名+手机号+所在县市区(例如:社会生活纪录类+张三+留守儿童+1390796666+安福县)。然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明“XXX市九届影展投稿”字样。

3、为鼓励创新与表达作者创作理念,纪录类组照可由10-30幅组成一个带故事性或专题性的系列作品,每幅作品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大标题在文件夹上注明,并标注类别。艺术类和普通纪实类组照限制为4-6幅,且必须组合成在一个画面内。

4、投稿数量:投稿人可投送多种类别,但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0件(注:每幅或每组作品为“1件”)。同一幅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重复多投的摄影作者将不予接收与评选。

5、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以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为单位集体组织投稿,请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各自协会会员及驻地单位各级会员及摄影爱好者的作品,统一投稿。市直单位及市外吉安籍作者(请注明所属县市区)按征稿要求把作品发至指定邮箱。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投稿,请在各县市区摄协投了稿的作者不要再投稿至市摄协邮箱。

6、本次届展各县市区协会和市直机关单位作者指定投稿邮箱为:450738906@qq.com,请以打包文件形式发送,联系人:华增龙(电话15949688858)。

7、所有作品必须符合上述征稿要求,凡不符命名方式、投稿数量和类别要求的作品,均不予接受和评选。

8、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进行复制、编印影展作品集、刻录光盘或在报刊、网站、微信上署名发表等进行非商业性宣传,并无稿酬。

9、送展作品不可存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10、凡投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作 品 评 选

本展览作品评选,由市摄协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复评和审核、公示、公布评选结果等五个步骤完成。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截 稿 时 间

2018年10月31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特 别 提 示

纪录类作品一经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吉安市摄影家协会

2018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周玉莲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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