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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
2018-06-06 09:16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中国吉安网讯(记者郭欢)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至今年底,我市每个县(市、区)建有一处以上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乡镇所在地、行政村至少要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逐步实现全覆盖,确保满足“三沿六区”迁坟及安葬需求,为全面实施殡葬改革提供服务保障。

《通知》指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由县级政府统筹组织实施。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主体为县(市、区)民政局或城关镇政府,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村小组),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行一次性布局、分期实施。要统一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城区按照50年的需求规划建设一个城市公益性公墓,乡镇和村级按照30年的需求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要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据了解,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县(市、区)民政局或城关镇政府建设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由乡(镇)、村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可采取乡建、村建、乡村联建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公墓单人墓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0.56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区以建设卧式墓碑为主,占比达到65%以上,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并植树绿化,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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