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周彬、王春华)第一次饮酒驾车被罚后,仍不思悔改。日前,朱某贵因再次酒驾被吉水交警查获。
5月8日13时许,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龙华大道第一十字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过程中,文峰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朱某贵神情异常紧张,并谎称未携带驾驶证。当执勤民警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朱某贵竟弃车逃跑,最终被民警抓获,并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朱某贵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核查朱某贵的信息时,民警发现其2016年12月6日因酒驾被该大队秩序科处罚过,此次属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该中队依法对朱某贵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将朱某贵的机动车扣留。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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