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记者刘丽萍)5月18日,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是在省《实施意见》总体框架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共7个部分、34条措施。为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新增了“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企业和企业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参加评先、评优、评价的主要依据”内容;为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意见》第二十二条新增了“工业园区每2年要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图,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更新、分级管控”内容;为了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实施意见》第二十四条“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中,新增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问责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治理视同为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内容。
同时,新闻发布会还公开发布了全市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今年6月份拟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