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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林业局副局长等3名干部违规接受吃请被处分
2018-05-03 08:26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记者周茜报道:记者从吉安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吉安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吉安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司机郭吉林公车私用、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等问题。经查,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24日,县农技推广中心司机郭吉林先后3次违规使用公车办私事;2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经县农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吉林行政警告处分,取消郭吉林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追缴违规加油款;县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委员、中心副主任罗伟民作为分管领导,对单位公务车辆和油卡使用情况管理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吉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罗伟民党内警告处分;县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刘昌炽对单位公务车辆和油卡使用情况监督管理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经县农业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刘昌炽进行诫勉谈话,县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向县农业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吉州区曲濑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龚辉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等问题。经查,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龚辉先后3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此外,曲濑卫生院聘用人员郭洋(从事检验工作兼司机)在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先后16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龚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曲濑卫生院院委会研究决定,对郭洋予以辞退处理。经吉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龚辉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龚辉、郭洋“私车公养”违纪款项予以追缴,上交区财政。

泰和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肖深丹、林政股股长李乐文、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罗建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12月11日下午,泰和飞尚公司经理吴某邀请李乐文和罗建华到该公司商谈松木销售事宜。商谈完后,吴某电话邀请县林业局林政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分管领导肖深丹到该公司用晚餐。肖深丹与李乐文、罗建华等人在该公司内部餐厅用晚餐并饮酒。2017年12月下旬泰和县纪委介入调查后,肖深丹三人向泰和飞尚公司退还了各自应承担的用餐开支。经泰和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肖深丹党内警告处分;经泰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乐文、罗建华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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