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处理鄢背村王小群、王明洋公路边土地纠纷中,村组干部现场为村民培训法律知识,弄清了公路边土地权属问题,纠纷迎刃而解。
调动民间力量,为百姓解决矛盾,近年来,遂川县堆子前镇成立“民间法庭”。其“议事调解官”由“村民推荐、支部审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产生,重点吸纳“公道正派、威望较高、敢于直言、热心公益”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在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结合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百姓参与“办案” 促进纠纷和解
“民间法庭”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规范、公序良俗,调处邻里瓜葛、家族矛盾、土地纠纷等方面的棘手矛盾,采取“会议集中评、就地现场评、立榜公开评”等方式,允许参与者发言评议,使理越辩越明,法越讲越清,帮助当事人澄清模糊认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使违法失德者在公众面前有所顾忌,促进纠纷和解。
堆子前镇司法所结合乡村案例特点,就林权改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征地拆迁、土地承包转让、外出务工维权等民生热点、焦点问题,准生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营业证等常用证照的申办程序以及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依法上访等法律服务常识制作成宣传单散发群众,使村民知晓常用的法律、政策和道德知识,发生纠纷懂得如何解决,在“民间法庭”上懂得如何主张权利,使村民的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有效发掘。
同时,该司法所还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律师、调解官等法律专业人员授课,组织“民间法庭”“调解官”旁听法院审案,安排参与“民间法庭”纠纷调解实践活动,通过理论灌输、典型发言、现场示范和实践锻炼,深入浅出地解读有关法律法规,熟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方法,掌握调解技巧,懂得制作规范的工作文书等等,达到了强素质的目的。
化解民间纠纷 实现“三少三多”
今年3月,该司法所处理堆前村尹小玉、黄宗松房屋界址矛盾纠纷中,请出了村里退休老支书古占华辅助议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撮合调解,终于感动了双方,化解了多年积怨。每个月末由“民间法庭”对纠纷进行统计、汇总,已办结的进行整理归档,到期限但还未办结的抓紧办理,确保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此外,各村(居)设立了法纪道德警示栏,对经过法制宣传教育和耐心调解后,仍蛮横无理或拒不接受教育与调解及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人和事,在法纪道德警示栏中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敦促违法失德者良知回归。
随着“民间法庭”这一法制宣传新模式的全面推广和成功运作,有效地化解了民间纠纷,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调解不了的纠纷上“民间法庭”。全镇出现了“三少三多”,即违法乱纪失德的少了,遵纪守法守德的多了;有诉求闹访缠访的少了,正确表达依法维权的多了;发生纠纷耍横动粗的少了,通过“民间法庭”平争息讼的多了。
今年以来,全镇民间纠纷发生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调解成功率达98%。“民间法庭”模式提高了法制宣传与调解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较好地实现了形式与效果的统一,成为法制宣传品牌。
■段志军、记者范小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