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8年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4-13 16:05 来源:

吉市安办字〔2018〕26号

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吉安市2018年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安市安委办

2018年4月4日

吉安市2018年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18〕21号)和《吉安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吉安市2018年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吉安市2018年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拟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围绕“找准载体、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务求实效”的目的,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反映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为“10+1”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10+1”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组,市安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宣传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政策部署。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我市今年安全生产“10+1”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步骤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正面宣传报道政府加强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情况,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了解、提高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法律法规。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力度,广泛宣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宣传进展成效。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举措和成效,充分反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工作作风、打击惩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开展宣传。第一阶段(2月至4月上旬),要突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政策法规的宣传;第二阶段(4月中旬至9月),要突出工作进展、正反面典型以及安全知识的宣传;第三阶段(9月至12月),要突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经验、长效机制的宣传。

(四)宣传正反典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适度曝光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各类媒介载体,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反面典型案例。

四、宣传方式

(一)深化媒体沟通。积极协调联系市、县(区)主流媒体和系统内新闻媒体,主动发声,深入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正确方向。

(二)开设专题专栏。在各类媒体和本单位门户网站的重要版面、时段、页面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举措、进展、成效,深入挖掘和报道正面典型经验,适度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三)策划系列活动。精心组织策划推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件通报”、“安全生产执法年”、“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台”等系列报道、常态通报、主题活动等,加强互动沟通,回应社会关切。

(四)开展专题访谈。组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组成采访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题采访;组织稿件在主流媒体集中刊登、播放;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进展、成果和督导督查、明查暗访等情况。

(五)刊播公益广告。利用本地、本单位资源,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本地媒体单位,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屏、公交视频等载体的重要版面、时段,多频次滚动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营造安全生产随处可见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场地宣传。在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城市广场、主要干道、休闲公园、公交站台、宾馆饭店、公共交通运载车体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张贴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出警示标语。

(七)编发短信信息。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不定期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意识、注重安全生产等内容的短信。

(八)编写安全动态。注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及时向市安委办反映各行业和基层单位安全整治、隐患整改动态,重视安全生产动态的编写与发布,全面反映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最新情况。

(九)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并跟踪督办举报隐患查处情况。邀请记者参加安全检查,实施舆论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策划好、保障好各阶段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报道有深度、有广度、有热度。

(二)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新闻实效,突出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宣传主题、内容、方式、对象等各方面的重点,把握好正反两方面宣传的质、量、度。开展针对性宣传,形成“矩阵”效应。

(三)强化考核。此次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及时编发简报,做好信息报送,加强工作沟通,每月30日前将本月宣传活动统计表、每周一前将上周新闻报道情况(见附件)报送至邮箱。4月10日前将宣传工作联络员回执表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市安委会办公室:陈富祥,8239167,邓志庆,8269063。

市安监局综合科:陈吉云、周家才,电话:8219015。

宣传活动相关数据统计表报送邮箱:sjzhk@qq.com。

附件:1.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

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安排

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月统计表

5.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周统计表

附件.doc

责任编辑:江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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