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廖济堂报道: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根据我省2017 年的高考优惠加分政策,2015 年1 月1 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下奖项的应届毕业考生,可加5 分。具体包括,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应届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 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体育成绩复试合格者。(体育优惠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网球等10 项。)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明天小小科学家" 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7 年,我省就已明确,从今年起,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这三项加分项目彻底取消。此外,从2005 年起,我省就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免试保送和高考成绩加20 分投档的政策。而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加分项目,我省未实行过,因此不存在取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