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祖刚
2月18日,我读了新华每日电讯的《“发达”的广东人,为何“红包”最“小气”?》,再联想到小娟以交纳大学学费为由,要求父母返还5.8万元压岁钱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则新闻,顿觉如鲠在喉,心中泛起一阵苦涩。
给红包是中国流传已久的春节年俗,红代表驱邪避凶,压岁钱也取至压邪避祟的谐音,代表了长辈对晚辈健康成长的新年祝福。尽管生活条件好了,文明程度高了,但给红包的攀比风尚未绝迹,特别是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红包越送越大,亲戚之间因收入差异导致互派红包金额不等,还闹出意见,打起“肚皮官司”,一些人因不堪“红包”负担而把春节称为“春劫”。
但并非人人会卷入烦恼之中,在经济发达的广东地区,红包就没有展现出相应的“经济实力”。最流行的是5元、10元不等,20元以上面值的红包甚为少见。老人们红包里就是两张一元,丝毫不觉得拿不出手,照样换来晚辈一声“健康长寿”的祝福。
红包含有社会和文化两层意义,在广东,红包的文化内涵大于社会意义。过年时,很多人喜欢兑换新纸币发红包,广东人也不例外,只是大多人兑的是5元、10元的新币。
经济发展了,势必带来文明程度的水涨船高,对一些事物的理解也变得豁达、开明。
春节前,《经济日报》连续推出多篇提倡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过春节的评论文章,乡村振兴,文明的振兴必不可少,这些文章的推出,传导的是正能量,是待人处事的风向标。红包事儿虽小,其实不小,以管窥豹,以小见大,对待小事的不屑,往往会影响处理大事的积极态度。
红包,只讲“意头”不比钱,多少随意,心到即可。重好意头让广东人表示发红包没压力,全国其他地方,是否可以效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