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吉安社会> >正文
井冈山法院助工人拿回10万赔偿款
2018-03-06 10:49 来源: 中国吉安网—庐陵新刊

井冈山讯(曾凡春 杨程捷)“感谢法官一直关注我的案件,我终于拿到赔偿款,今年能过个好年了!”近日,卓某高兴地握着张法官的手说道。

2014年11月,卓某在李某开办的水泥制品厂为其加工砖石时,未使用工具,右手直接伸进机器内清楚水泥渣,被机器砸伤。经鉴定,卓某的损伤评定为八级伤残。井冈山法院判决李某及水泥制品厂赔付卓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5万余元。

卓某于2015年11月向井冈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对李某及水泥制品厂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但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卓某也提供不了李某及水泥制品厂的财产线索,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一直关注着李某的动向。2018年初,发现李某驾驶了一辆新车,张法官与李某联系,要求李某执行该笔款项,李某承诺在2018年农历春节前将赔偿款履行到位。2月11日,张法官再次联系李某,李某通过向亲戚借钱,与卓某达成和解,支付卓某10万元赔偿款,该院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龙翔明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